社會工作 / 直接服務 / 人社環 · 兒少與家庭
收養後支持:身世告知、認同與尋親
法律程序完成後,生命故事與家庭支持仍會持續。
01一句話先懂
身世告知是持續且適齡的溝通;資訊申請、尋親、見面與關係建立是不同階段。
白話解釋
「我想知道」與「現在就要見面」,是不同需要。
孩子問為什麼被收養,家長可以先回應他想知道的部分與感受。知道的事實、尚未知道與推測要分開,不為了安慰就編造原生父母動機。想知道身世也不等於不愛收養家庭,更不代表必須立刻安排見面。
02正式專業解釋
管理辦法4條規定媒合者收養家庭追蹤至少3年,114流程另列地方至少1年與分別訪視要求。兒少權法21條為資訊保存及保密,21之1為尋親與諮詢轉介。資訊辦法5條列被收養兒少、出養人/生父母、收養人及利害關係人可申請;6條依申請人身分及資料釋出意願等規則處理,不是原稿所稱成年或醫療需要才可申請。實務應支持理解資料、情緒準備、安全聯絡及多方隱私,不承諾必能尋得、回應或團聚。
大綱對應:跨科編輯對應:直接服務/個案評估與網絡;社會工作/兒少與家庭;政策立法/兒少法與相關程序。收出養不是另增一個國考科目。。考選部:115年起社工師命題大綱 ↗
03核心比較表
看起來相近,問的其實不同
| 區分 | 焦點 | 服務提醒 |
|---|---|---|
| 告知/公開 | 親子理解/向他人透露 | 尊重孩子對外揭露的界線。 |
| 查詢/聯絡/見面 | 資料/接觸/互動 | 逐階段評估意願及安全。 |
| 追蹤期/終身需要 | 法定服務期間/變動的生命議題 | 期限滿不代表所有需求消失。 |
04核心圖文教材
用圖解建立記憶線索
閱讀圖解的文字版本
| 階段/概念 | 重點 | 說明 | 補充 |
|---|---|---|---|
| 持續告知 | 依發展與孩子提問 | 事實、未知及感受 | 不用謊言填空 |
| 保存及申請 | 身分確認與資訊規則 | 本人與他方申請不同 | 不任意公開地址 |
| 準備尋親 | 期待、安全與同意 | 聯絡及見面分開 | 可能沒有回應 |
| 支持生命歷程 | 認同、家庭及文化 | 追蹤後仍可連結支持 | 不將差異病理化 |
05考試應用 · 必背重點
先記住差異,再記名稱
- 現行資訊辦法沒有原稿概括的成年+特殊醫療門檻。
- 想尋親不等於拒絕養父母;不想尋親也不等於需要被說服。
- 不能預設每位被收養人都有同樣創傷或相同需求。
| 正式名稱 | 白話意思 | 實際例子 |
|---|---|---|
| 身世告知 | 持續理解生命歷史的對話 | 不是一次揭露全部。 |
| 識別資訊 | 可辨識個人的資料 | 依法管理,不是公開名冊。 |
| 資訊申請/尋親 | 取得資料/協助聯繫的服務 | 不等於保證見面。 |
| 收養認同 | 理解多種家庭與文化連結 | 不要求否定任一家庭。 |
06歷屆原題與關聯依據
優先展示題幹明示「收養後支持:身世告知、認同與尋親」的原題。下方不是完整考頻,原始答案仍按題庫記錄保存。
本批未找到題幹明示的題目;不等於歷年未考。
依科目與年度繼續查題 →舊版候選關聯與推論紀錄(封存參照,不作現行頻率)
06歷屆考題與解析
從問法回到受測概念
從兒少主體性辨認告知與尋親回應;法律題分清資訊保存及提供程序。
下表為110–115年題庫的多欄位「候選關聯」,不是已人工確認的完整出題頻率。分析題幹、選項、答案與解析後保留證據;109年次別與重複疑義另列,不混入主表。
| 年度 | 110 | 111 | 112 | 113 | 114 | 115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候選關聯題數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本科及跨科社會工作、直接服務、人社環關聯;一題可關聯多考點。原始題庫及舊分析未覆寫。
目前沒有符合篩選的候選題,待補充來源。
全部關聯索引與109年待核資料(0筆)
| 年度次別 | 科目 | 題號 | 原列 | 關聯狀態 |
|---|
申論如何變化
目前未找到題幹明示的國考申論關聯;下方提供編寫的閱讀架構。
07116年閱讀方向
身世告知是持續且適齡的溝通;資訊申請、尋親、見面與關係建立是不同階段。先能辨識本頁概念及相近架構,再練習原題與情境應用。
本次不沿用尚未重新核對的考年、候選數或政策時效推估命中率。查證範圍有限的教材以延伸閱讀為主。
舊版116閱讀推論與來源敘述(歷史參照)
07116年閱讀重點
把經典放進當代情境
將跨文化收養原題接到文化連續、身世資訊與不歧視;不是只背一個成年門檻。
推論依據:依本機原題文字證據、114年行政流程與現行法核對設定閱讀重點;沒有據此推算116年機率或標成極高頻。
閱讀關注不等於必考,未提供命中機率。法規與政策查核基準為115-11-06,考前須再確認。
08申論架構
怎麼把理解寫成論述?
閱讀用擬題:被收養少年提出尋親,收養家長感到被拒絕,社工如何支持雙方?
破題:先區分少年對身世的需要與家長的不安,不要求在兩個家庭間二選一。
- 理解少年想知道、聯絡或見面的不同期待。
- 提供家長支持及持續告知方法。
- 依法查詢並規劃同意、安全及資料界線。
- 準備不同結果,持續提供情緒與文化支持。
必備關鍵字:身世、主體性、隱私、尋親
容易漏寫:保證團聚或直接把尋親解讀成依附失敗。